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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办事)指南
日期:2006-4-18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会员:
服务是立会之本。坚持服务兴会,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和桥梁纽带以及用力手作用,使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会员,努力拓宽服务领域,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工作水平,增强服务工作实效,让会员真正得到实惠,是我会的服务宗旨。为让广大会员对个协私协组织的服务工作更加了解和监督,提高协会办事的透明度,编写了服务指南和办事指南。
服务指南
为会员服务项目
1、与党和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开放桥梁、纽带服务;
2、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3、维权服务;
4、济困服务;
5、融资服务;
6、再就业和培训活动服务;
7、生产经营指导服务;
8、商务(展销会、博览会等)活动服务;
9、行业协会指导服务;
10、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
11、会员所需其他服务。
服务电话
高州市个私协会:6669547 市文明路59号
办事指南
会员费收取依据
1、依据国务院颁发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三定”方案(即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责)有关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同级个协私协的业务主管单位。长期以来,个私协会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工商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坚持协会宗旨,发挥职能作用,做了大量的有形和无形服务工作,为促进茂名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个私协会组织活动经费主要靠收取会员费来解决。因此,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会员收取适当的会员费是个私协会组织立会之源,工作之需和发展之本。
2、2003年,广东省民政厅、财政厅转发国家民政部、财政总《关于调整社会团体收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第一条规定:“经济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可以向个从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并可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依据通知规定,省个私协会于2004年 12月14日,在广州召开了广东省个体劳动者第五次,私营企业第四次代表大会,与会代表349名一致通过《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会员费收缴、管理、使用等规定》,合理制定会费标准,并向所管辖会员收取会员费,是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
3、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是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团组织。是广大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自己的组织,代表着会员的根本利益。同时肩负着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团结、组织、引导、帮助会员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任务,所以,凡在本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应当自觉加入辖区所属的个协私协组织,成为其会员,并应对自己的组织予以大力支持,除享受会员权利,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外,也要认真履行《章程》规定的会员义务,及时主动地向协会(分会)缴纳会员费。
会员费缴交标准
对会员费缴交标准,根据全省不同特点和工作成本的差异性,原则上按三类划分,结合各地实际,比较合理。茂名市二类地区:个体工商户会员年度会员费为80元;私营企业会员注册资金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年度会员费为450元。⒉嶙式?000万元(含)以上至2000万元(不含0)以下的年度会员费不超过900元。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的年度会员费不超过2000元。
会员费收缴办法
个协私协会员每年应缴的会员费,由各级协会向会员一次性收缴,或由会员到指定的协会缴纳。为以开协会政务,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现象,方便会员缴交会费,各级协会可结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对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等时机,原则上应在本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并派人专人值班,提供各种服务的同时及时收取会员费。会员交缴会员费时,请向收费人员索要会费收费发票。
会员费管理制度
全省个私协会组织统一使用由各地民政局印刷、税务局监制的社会团体会员费发票或财政部门印制的社会团体专用收据。
会员费使用范围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取之于会员,之用于会员”的原则,各级协会的会员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协会宗旨的各项活动等支出。包括:聘请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会员的误工补贴;办公经费(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交通工具和差旅、水电、通讯等);学习教育、参观考察、组织技术培训、宣传联谊、会议接待、经济慰问和组织会员文体娱乐活动、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开展为会员服务等经费;本级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室会议审定须由会员费开支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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